综合科·博管中心
(一)综合管理
1.负责部门文件的发文工作和部门文书档案的汇总、整理、归档工作。
2.负责部门公章的保管与使用。
3.负责来人来访接待、咨询服务、信件处理和对外联系工作。
4.负责部门日常事务,统筹协调各科室工作。
5.负责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告等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6.负责各类文件签收、登记、传阅、督办等工作。
7.负责部门的宣传和大事记编纂工作。
8.负责部门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决议事项的督办工作。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博管中心
1.负责起草博士后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核定和下达博士后工作站招收指标。
3.负责博士后进站招收、开题审核、中期考核、出站考核以及奖惩、退站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4.负责博士后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
5.负责博士后工作站日常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6.负责组织各类博士后科研基金和科研资助的申报工作。
7.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档案管理相关工作。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室·师资管理科
1.负责起草和修订师资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校师德师风建设和师德师风案件处理工作。
3.负责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4.负责全校岗位设置与聘任、日常岗位变动工作。
5.负责教职工攻读学历学位、进修、访学(脱产三个月以上)、从事博士后研究等管理工作。
6.负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调配科
1.负责起草和修订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人事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校机构设置,划分、核定各二级单位(部门)职能职责及人员编制。
4.负责制定全校一般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校教职工人员调配,含入职、调动、辞职、退休、返聘等。
6.负责全校一般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和奖惩工作。
7.负责全校各二级单位(部门)日常考勤管理(含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及通报工作。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才科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人才政策,开展政策研究与宣传工作。
2.负责制定落实学校人才管理相关制度。
3.负责制定落实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人才引育年度计划。
4.负责建立学校人才库,做好人才信息数据维护及统计工作。
5.负责学校高层次人才(含柔性引进人才)的聘用、管理、考核及服务工作。
6.负责各级各类人才称号、专家库的推荐、申报、管理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保公积金服务中心
1.负责在编职工养老保险基数核算调整、上报、缴纳工作。
2.负责编外职工养老保险基数核算调整、上报、缴纳工作。
3.负责职工工伤申报工作(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伤残补助金申报)工作。
4.负责职工失业保障(失业金申报、培训等)相关工作。
5.负责退休职工死亡上报、抚恤金基数申报工作。
6.负责退休职工一次性补贴的上报、发放工作。
7.负责退休职工(退休减少、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老标准数据采集、退休金预发)待遇申报工作。
8.负责职工退休一年后(死亡、判刑、失踪)核查上报工作。
9.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减少(停保)、新增(起保)工作。
10.负责学生医保(收集、审核、上报、宣讲)工作。
11.负责全校教职工公积金基数核算调整、上报、缴纳工作。
12.负责全校教职工医保基数核算调整、上报、缴纳工作。
13.负责全校教职工工伤、失业、生育基数核算调整、上报、缴纳工作。
14.负责职工生育待遇审核、报销工作。
15.负责离休干部、伤残军人、厅级干部医药费的审核、报销工作。编制、报送相关统计报表。
1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资管理科
1.按照国家工资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规定,起草制定学校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2.负责二级单位(部门)绩效工资和其他专项绩效工资核算、划拨、监督和管理。
3.负责办理教职工工资、福利变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教职工丧葬费、抚恤金、遗属定期困难补助经费的审核、发放工作。
5.负责在编人员工资基金的申报工作。
6.负责学校工资年度报表的上报工作。
7.负责全校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相关工作。
8.负责全校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相关工作。
9.负责工资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10.负责上级单位和学校的专项工作。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科
1.负责规范管理全校干部和职工人事档案。
2.负责收集、鉴别和整理学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把好档案材料入口关,及时清理所缺材料并告知有关部门和本人补充齐全。
3.负责按照规定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4.负责及时了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情况,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和保护工作。
5.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数字化信息管理工作。
6.负责配合有关方面调查涉及干部人事档案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7.负责办理其他有关事项及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